为捕鸟设丝网 触刑律落法网

当你外出游玩踏青时,几只燕子在你周边啼啼啁啾;当你和三五好友围坐窗前品茗时,几只喜鹊在你窗前嘤嘤耳语;当你陪伴孩子在院中嬉戏玩耍时,几只布谷鸟在你院中低吟浅唱……这些,无一不是大自然给我们的馈赠;这些,无一不是活脱脱的鸟儿送给我们的礼物;这些,无一不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所以,当有人去猎捕猎杀它们,你,还会无动于衷吗?或者,看见这样的残忍行为,你还会袖手旁观吗?或者你会问,现在是法治社会,还有谁会故意去狩猎鸟类啊??可是,这样的事情真真切切的就发生了。

不信且看!

被丝网挂住的鸟儿

被丝网挂住的鸟儿

“你们快来看看!有人张网捕鸟,已经有几只鸟黏在网上了,太残忍了。”近日,黄冈市森林公安局黄州区分局接连收到群众举报,在堵城镇江咀村7组、路口镇王家湾村附近农田里,均发现有几张高约6米、长约十几米的大网张在空中,网眼缠死几只“倒挂”鸟,触目惊心,如此公然捕鸟影响极为恶劣。

黄州区森林公安民警兵分多路开展走访调查,根据线索找到设网人邹某某(女、51岁,堵城镇江咀村人),邹某某(男、76岁,堵城镇江咀村人),吕某某(男,74岁,路口镇王家湾村人)。在责令立即拆除捕鸟工具后,根据情节分别进行了处罚,其中邹某某(女)违反国家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悉

邹某某(男)和吕某某只因防止鸟类刨食自家农田中的花生、高粱、瓜果等农作物,故而想出张网捕捉的主意,不料却触犯了法律。在一些人的印象中,捕猎鸟类与触犯刑法,似乎没那么容易扯上关系。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就开启了为期五年的鸟类禁猎期(至2018年12月31日),而我省所有野生鸟类均在省重点保护级别之上(其中有很多品种在国家一、二级保护之列),因此捕猎野生鸟类很可能触犯刑法。

捕猎野生鸟类很可能触犯刑法

大家也许知之甚少

今天就给大家普普法

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获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获20只以上的普通野生鸟类,就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禁猎期内,我省境内所有鸟类都是禁止捕猎的。不管是哪类鸟,哪怕是最普通的麻雀、乌鸦,如果非法捕捉,后果都很严重。”区林业局负责人陈金华说,省林业厅之所以定下五年的鸟类禁猎期,是因为鸟类资源的保护与恢复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近年来,黄州区强力推进“绿满荆楚”建设,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鸟类栖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野生动物种群特别是鸟类明显增多,然而,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也有所抬头。对此,黄州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黄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区林业局

编辑:邵 敏

编审:尹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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