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困难职工和低收入职工、农民工家庭,减轻子女就学负担,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并深入实施工会“送温暖工程”。
申报时间
7月25日至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对象
1.享受黄州区最低生活保障且已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子女(黄州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655元);
2.由于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或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子女;
3.荣获区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
以上1-3项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均为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学生,且被大专(包括大专)以上院校计划内录取的应届学生。
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区总工会原则上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00元。对于家庭特别困难且成绩突出的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根据其入学后表现情况,经本人重新申请,可以分年给予连续资助,每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申报程序
1.报名。报名形式采取单位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可以以单位名义集体报名,而其他对象则以社区名义报名。
2.核实。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经摸底,确定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后,安排专人入户调查核实,按规定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确保困难职工申报资料真实准确。
3.初审。区总工会维权服务部对报名对象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金秋助学困难职工申请预审表》并附大学录取通知书照片或录取信息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171732859@qq.com。
4.申报初审合格后,各单位工会或个人按要求填写《黄州区总工会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申报表》,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至区总工会维权服务部。
有关事项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区总工会不再重复救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区总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资助金并及时退还区总工会。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救助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州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黄州遗爱湖大道68号)
联系人:孙思琪
联系电话:0713-858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