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区河长办接到群众举报,在幸福港河右岸5+500处有一处违建养殖鱼池,该鱼池长32.4米,长边宽13米,短边宽8米,总面积约340平方米。因此地涉及两个乡镇两个村,区河长办第一时间将问题汇报区级河长,并通知陶店乡政府、路口镇政府、区妇联、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幸福港河河边违建鱼池进行现场勘查,同时通知相关村级河长到达现场。年关岁尾,工作头绪繁多,区河长办不等不靠,现场办公,落实整改意见,对陶店乡、路口镇下达工作提示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对丁甲村、钟岗村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此违建鱼池,区级河长高度重视,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制定拆除方案。2021年1月26日,石玉艳副区长现场督办幸福港河的违建鱼池拆除,区河长办、陶店乡政府、路口镇政府、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陶店中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路口中队、路口水利站、陶店水利站等单位参与拆除行动,1月26日下午违建鱼池全部拆除到位,并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