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黄州区鲜明公务员职级晋升导向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单位
近年来,湖北黄冈黄州区深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注重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
黄州区明确职级晋升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研究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清单,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调研了解和政治巡察等方式开展公务员政治素质考察,既看平常、看一贯,更看面对大是大非等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不过硬的人员实行职级晋升“一票否决”。
黄州区制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实施细则(试行)》,将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在本单位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临近退休仍认真履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列为优先晋升职级的三类对象。围绕基层治理、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依托调研座谈、“一人一档”实绩档案和工作纪实小程序,对公务员工作实绩进行全方位了解、立体式掌握。
黄州区坚持职级资源向基层倾斜,将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晋升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对职级职数空缺、意向性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把关,由单位组建考察组并实施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今年以来,全区单位管理的公务员晋升职级共35人次,单位近距离知事识人的优势充分彰显。严格落实职级职数“高不占低”“区直不占乡镇”要求,及时兑现公务员职级晋升各项待遇,持续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郑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