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电信诈骗怎么办?王某在落入诈骗陷阱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反而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将主意打到了所管的集体资金上来,一步步从电信诈骗的受害人转换成了挪用资金的被告人。
近日,由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原来,王某在与陌生网友的聊天过程中,点击了网友发过来的病毒链接,导致自己手机的内部信息泄露,相关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监控。诈骗分子在掌握王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后,胁迫王某向其转账,防止隐私信息的传播。案发时,王某作为负责财务等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面对诈骗分子的威胁、勒索,他将主意打到了单位资金上,将单位资金转入诈骗分子的指定银行账户。后经单位审计发现,王某已挪用资金共计100余万元。
经黄州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归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将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还。经法院审理,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对王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约束自身职业行为,擅自挪用公有资金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大家在网络上交友时要谨慎,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防止诈骗分子通过此类不明链接窃取身份、银行卡等信息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