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庭审观摩 “沉浸式”禁毒普法——黄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6月26日,黄州区人民法院、黄州区人民检察院、黄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通过“公开开庭+现场普法”等方式联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黄州区司法局、黄州区第一中学6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许某某分别在黄州区某餐馆、天桥、宾馆等场所,向赵某某、封某某贩卖32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俗成“麻果”)和少量甲基苯丙胺(俗成“冰毒”)共计15次,获取毒资914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某违反禁毒法规和毒品管制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流畅、节奏紧凑。旁听人员聚精会神,“零距离”感受法律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

“同学们,你们知道具体的毒品种类有哪些吗?知道新型毒品有哪些吗?”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以案说法,结合公开庭审的案件,向参与旁听的师生阐述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毒品的危害性。

在毒品模型展示区,禁毒民警详细讲解各类毒品及其危害,告诫学生们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筑牢禁毒思想防线,切勿以身试毒、以毒试法。

此次普法活动将庭审现场变成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这堂“特别”的法治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认识毒品的危害,以后将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青年,远离毒品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