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被控犯挪用公款罪一案。黄冈市司法局、市林业局等市直单位百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担任市林科所出纳期间,利用掌管市林科所公款账户、持有会计账务平台账号及密钥的便利,挪用公款282089.68元用于个人开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挪用公款2785689.52元进行营利活动,至今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担任林科所出纳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合议庭通过查阅卷宗,深入研判案情,明确庭审重点,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规范严谨、秩序井然,被告人张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反面案例就是“最好的教科书”。“零距离”现场旁听庭审,以身陷囹圄的“现身说法”,让旁听人员更直观的了解被告人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的犯罪历程,从而摒弃“看客”心态,深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案为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管住小节,挡住诱惑,敬畏法律,慎权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