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新时期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是适应农村“新特点”,解决“三农”问题短板弱项,推进农民全面增收、农业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
一、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一)政策有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认真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特点,对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农机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机产品和农机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效益进一步提高,探索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实践证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快速发展时不我待。
(二)农民有需求。农村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配到户,田块分割,阻碍着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国家鼓励一部分农民进城务工,由农民变市民。这就客观地给农村农田耕作带来困难。一方面农村青壮年绝大部分都进城务工,留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无力从事繁重的农业耕作;另一方面,一家一户饲养耕牛从事农田耕作成本较高,农村耕牛亦逐步变卖减少,以家庭为单位,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村普遍出现土地抛荒、田无人种的现象。农民热切期盼一个新型的农业生产模式替代传统的以家庭为单元的生产模式。1997年国家推行第二轮土地延包,是针对改革开放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出现撂荒,田地无人耕种的实际,倡导农村在保持农民土地生产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流转经营、集约经营,这就极大地解放发展农业生产力,最大限度满足农民需要,以机械动力替代人力、畜力,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了条件,最大限度增加了农村发展活力。
(三)政府有责任。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就是要以发展和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为方向,积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这是新时期农村工作新特点,也是农业、农机发展的新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历史重任。要发动农民,引导群众,培植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走联合之路,把小农户引入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推动各项工作协同发力,努力促进新时期“三农”工作,全面繁荣,全面进步。
二、黄州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探索
黄州区是黄冈市政府所在地,版图面积小(仅353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少(约40万人),现有耕地面积12.8万亩,是典型的城郊农业区,全区国土面积小,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90年代以来,黄州就开始探索合作农业,引导农民走联合发展之路。近10多年来,以农机部门为主导,对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进行了探索。
(一)培育服务主体。一是培植农机专业户。建立以财政资金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机制,扶持一批农机服务专业户。全区目前个人投资购买一定规模农机具,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户有58户,共有机具260多台套,总投资1500万元左右;二是创建农机服务合作社。2007年,陶店乡幸福村5位农民自筹资金80万元,实行股份合作的方式,购买耕作机械和收割机械4台套成立全区第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5年来,农机服务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现在已有82名农民入社购买机具40多台套,总投资近500万元。从事深耕作业、插秧播种、收割整晒、植保管理等系列服务。服务区域由本乡逐步扩展到外乡、外县及跨省作业,声誉越做越大。年累计完成农机服务面积5万余亩,经营收入400余万元。三是鼓励部分有实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既为民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又成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2011年,农民汪自力注册资金160万元,在堵城镇创办“金明农机专业合作社”。10多年来,合作社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壮大,成功走出了一条“企业+农户+基地”的产供销“一条龙”新型农机服务之路。合作社现有社员116人,固定机手13人,农机技术员2人。合作社工作用地4000㎡,拥有机具90余台套、资产总值800余万元。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6400余亩,常年跨区跨省开展机耕、机播、机收等项作业,生意越做越红火,各类经济年收入超千万元。2017年,社长汪自力获“湖北省最美农机人”称号,成为黄冈农机服务一面旗帜。
(二)构建服务体系。随着农机专业户和农机服务合作组织队伍扩大。黄州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覆盖全程、服务全区、运转高效、综合配套”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引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建立以农机户为基础,以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农业作业、维修、供应、中介、租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有幸福、金明和庆杰等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和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建有22家农机维修服务网点,有8家农机供应市场。同时,立足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在全区开展农事信息咨询、农业植保、农机租赁、全托生产经营等多项服务。“全程机械化作业+综合农事服务”新模式逐步推广,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健全服务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农机、人力资源入股的方式入社,由农机合作社出机械和技术组建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建立合理、公平、高效的效益优先、按股分红分配机制,尊重合作社社员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将每个农机合作社建设成为自立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不断创新农机合作的方式,丰富农机合作的内涵,最大限度调动入社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机合作社的源动力。
(四)创新服务业态。注重农机服务“全程、全面、高质、高效”,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利用“互联网+综合农事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各类全程农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主体互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金明合作社、幸福农机合作社都成立了多个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网点,合作社农机修理人员进塆组、入农户,到田间地头进行维修服务,服务半径辐射到50余公里,极大地方便了农机户,深得广大农民的拥护。
三、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途径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新时期农民期盼新型、便利、优质的农机社会化合作组织。前期我区在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条件影响,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仍然存在服务主体实力不强,服务范围较窄,专业人才缺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突出问题,需要着力研究解决。回顾总结十多年我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应从机制和体制上入手,为大力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条件:
(一)明确政府职责,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组织保证。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是新时期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实行党政同责,共同扛起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而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宣传、引导、政策扶持、培植典型、推广应用的责任,为建立高质量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好桥”、“牵好线”,为大力推进新型农机服务化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政府扶持,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政策支撑。加强政府组成部门协调,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支撑。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购机补贴及奖励补贴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金融机构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社提供金融贷款服务;保险部门要积极为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具提供保险服务;国土部门要为农机具停放场(库棚)、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支持;人社部门要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农机培训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机化系统内部合作协调,整合项目资源,形成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合力。要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担和实施主体,将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培训、作业补贴等项目资金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加强与通讯、石油石化合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信息和油料供应等多种优惠服务。同时,引导农机合作组织开展全国、省级农机合作社、维修点等示范社(点)创建,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品牌建设,为农机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健全制度保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法规支持。要研究制定农机社会化服务行为规范、技术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服务能力评价。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让农机合作组织及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售后服务质量、作业质量投诉有门,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