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检察:人民监督员参与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质量评查

6月15日,黄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案件质量评查。

该院第六检察部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案件中挑选了6件,人民监督员仔细查阅了纸质卷宗,并从卷宗整理、案件程序规范化、文书制作规范化三个方面,认真评查了本次抽选的所有案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认为该院干警办理案件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强。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办理案件质量好,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又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同时,在办案中强化了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了市民绿色发展意识。

人民监督员指出,希望该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黄州筑牢生态文明之基、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大工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近几年来,黄州区检察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期抓紧抓好抓实,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力度,为黄州天变蓝、水变清、山变绿、乡村变美提供司法保障。

据统计,2017年-2019年该院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40件。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舒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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